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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24-08-29 09:20:25 作者:zz 來源:互聯(lián)網(wǎng)
采埃孚公司今日發(fā)布官方聲明,對“CDC?”商標的使用問題進行了澄清。聲明中指出,“CDC?”是我司旗下汽車減振器產(chǎn)品的一個重要品牌,在中國、德國、美國等多個重要市場均取得了商標注冊,并享有一定的專用權。
關于使用“CDC?”商標的注意事項,聲明中提出了以下幾點:首先,在指代該品牌的汽車減振器產(chǎn)品時,請同時使用注冊商標標志“?”,即““CDC?””;或者明確該品牌為我司旗下,如采用“采埃孚公司的CDC?減振器產(chǎn)品”的表述;其次,請勿單獨使用“CDC”文字指代該品牌的汽車減振器產(chǎn)品;第三,請勿將“CDC”作為“連續(xù)可變阻尼控制”、“連續(xù)減震控制”等技術的代稱;最后,請勿將“CDC”用于指代非我司的汽車減振器產(chǎn)品。
聲明進一步指出,任何未經(jīng)我司授權在生產(chǎn)、銷售、宣傳等活動中使用“CDC?”、“CDC”商標,或制造、銷售帶有上述商標的產(chǎn)品的行為,都可能涉嫌對我司注冊商標專用權或其他合法權益的侵犯。我司將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合法權利和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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